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印發(fā)并施行《昆明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為做好2020版管理辦法的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1月7日,昆明市實施質量強市戰(zhàn)略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辦線上2020版管理辦法的宣貫培訓,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qū)實施質量強縣(市)區(qū)戰(zhàn)略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有關企事業(yè)單位有關人員300余人參會。
本次培訓邀請到首批卓越績效評估師、第四屆全國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化技術委會委員張兵老師作講解,從出臺背景、主要內容和亮點特色等方面對2020版管理辦法進行解讀,重點解讀新版管理辦法在評審原則、評審周期、獎項設置等方面與2013版管理的區(qū)別,鼓勵各行業(yè)主管部門加強培育引導,打造具有標桿示范作用的企業(yè)(組織)。
新版管理辦法將評審表彰周期由一年一次修訂為五年一次,在原有市長質量獎及提名獎的“組織”獎基礎上增設“個人”獎,更加注重申報企業(yè)(組織)的培育打造,同時,鼓勵獲獎組織履行社會責任,通過公開和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成功經驗和方法,帶動本市企業(yè)或組織質量管理水平整體提升。
